凌晨時,在差點爆血管的狀態下,我發了一篇複製 貓走開!!!的文,起因是有人的格被copy了。詳情就不再提了,因為就目前看來,對方已做了處置,也道了歉,算是一個和平的結束,只是心裡在想,這樣的事件絕對不會就此告一段落,以後一定還會遇到這樣的沒格貓,那究竟我們該如何預防呢?我們只想好好玩格,卻得玩得如此提心吊膽(嘆!!!)


我承認我是很貓毛性格的人(就是俗稱的ㄋㄧㄠ  ㄇㄡ啦),每次開新文章時,我總是希望我能寫出不同的東西,常常一段話,甚或一個字眼,我都想要跟人家不一樣,所以對於我絞盡腦汁的成果被複製,總是讓我耿耿於懷,久久不能消氣。

平時常閱覽的格都是熟悉已久的好朋友,其中不乏和布丁同梯的寶寶,如果今天看到別人家先po了類似的文,我就是那種寧願不要po,然後將自家的留在每月的雜雜念中帶到就好。所以,有時我會好久沒po新文,那是因為別人都先寫好了,所以我只要負責看,並且回想布丁有沒有落後太多就好 cc (這絕對不是不po文的藉口啦 ~ 哈!!)

曾經有個格媽跟我反應布丁照片上放的字破壞畫面,我告訴她是為了怕人家把我的小孩當成自己的,然後某天我會在茫茫格海中發現布丁的雙胞胎兄弟,所以我的logo愈放愈大。可能有人會覺得:「妳嘛好了,想太多,以為妳兒子很帥大家搶著要嗎??」但事實證明,真的有人會想將別人的生活當成自己的。在經過這次的事件,我開始考慮以後儘量少放布丁的相片,或是將照片做更多的處理,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像這次事件的2個主角那麼好說話和勇於認錯。

後來我上網找了一些著作權法的東西,發現太深奧,一點也看不懂,也看不下去,好姊妹之一傳了一篇文給我,讓我深深的一驚,原來,連「引用」都可以被告,這個資訊實在太驚人了,在徵得原作者的同意之下,我將她的文連結在此 - [後續結果]著作財產權之侵犯 VS 知識教育之分享 by 散步的貓,希望大家看了這篇文後,對日後在發文引用時能更謹慎些!!

另外,我也拜託剛回到黑森林的小澤爸能撥空將著作權法做一些淺顯白話的解釋(小澤爸是念刑法的,希望這樣的請託不會太為難 ^ ^"),像是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我們侵犯了他人的智慧財產權而不自知,或是他人拷貝了自己的東西後該怎麼處置?

最後,咱們就繼續盡情發揮自己的創意搞格吧,要玩格,就要玩得有格一點。或,哪天,當格友們悠游在浩瀚的格海之中時,如果不小心看到誰忽然多出了分身,請發揮守望相助好格民的情操,互相通報一下吧!!!


Posted by shugk at 痞客邦 PIXNET 留言(16) 引用(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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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rewster
  • 所以囉!我從不放bebeRose的正面照,還會把照片顏色調得怪怪的。

    我也有篇文章被人完整的放在自己部落格上,
    初看到時很生氣,往下看格友回應,
    有格友誇他文筆好,但他回覆其實不是他寫的,也是在網路上看到的文章。

    既然對方坦承,雖然不愉快,也就算了,
    反正原本就是寫給做父母的人看的,看的人知不知道我,也就不重要了。

    對方應該覺得受用,才會貼文,而且人家部落格人氣比我高,文章的影響力也更大吧!

    不過,若是企劃案或創意被盜用,
    那我心胸可真是大不起來,
    總之,支持抵制侵權冒用的行為!
  • 那他在貼文前沒先徵得妳的同意嗎?
    像現在不拉格有引用的功能
    我覺得至少要貼一下引用以示尊重吧
    我是還好 ~ 沒什麼太重要的東西被copy
    但是就算再小我還是很計較
    除了不放照片
    我還想以後乾脆每篇文都鎖起來好了
    反正這個格最主要是記錄布丁的哩哩叩叩事
    以後給他看他老木多辛苦偉大罷了 ~ 哈哈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33

  • pyp1023

  • 經過我大力的抱怨, 我可以上pixnet了
    哈哈

    希望大家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 please!!!

    Cat的事件真的大家都要去看看
  • 沒錯
    真的要留心
    誰都不希望自己家的小孩被張冠李戴了吧 ^ ^"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33

  • lulu
  • 抱怨什麼阿??

    其實我懂~~小孩成長的幾個過程都差不多~~像翻身阿, 長牙阿, 叫爸叫媽啦~~一堆啦。。。很多都一樣。。所以想要寫一些不一樣的東西, 真的要絞盡腦汁ㄟ。。。。

    蝦米, 少放布丁的照片喔~~@_@

    to Brewster,
    對~ 我們都發現你不大放正面的照片說....
  • 嗯嗯 ~~~
    妳的說法我也儘量放在心上
    但有時想到還是覺得不爽嘛 ~
    我 ~ 我心眼小 @@~

    以後都改放背影好了 ~ cc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36

  • Cassidy
  • 事實上
    真的有人把小孩的照片偷為自己用
    以前就有人把一個可愛的日本小男孩拿來說是自己的兒子
    因為跟前妻離婚,什麼什麼的
    騙女孩子
    我是不知道這樣能不能成功啦
    但是怪毛的就是了
  • 好扯哦
    騙人家自己有小孩幹嘛?
    我忽然想到一部電影 -- 非關男孩
    休格蘭在裡面也是騙人家他離婚有小孩 ~ 哈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37

  • Brewster
  • 再囉唆幾句,Cat的事件真的要去看一下,
    以前我們公司也被一個"職業寫手"告過,
    他專門上網查誰引用了他的"大作",
    所以,我相信真的有一小部份人以這種方式為業。
    無心之過,需注意啊!
  • 對呀
    我也覺得那個"大師"太扯了
    手法超"職業"的 @@~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38

  • Jessica
  • 最近我真的有想過以後少放兒子的照片上來,乾脆加密給好朋友看就好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啊!!還是要避免一下才好!

    kate你懂我的意思吧!!
  • 對呀
    要小心 @@~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39

  • sammie
  • BB的照片真的可以選擇性放,因為現在的人太口怕了,就像樓上鄰居梭的,有些加密給好朋友看,但你加密我就看不到了梭.呵
  • 只是想玩個格
    結果搞得這麼樣的複雜
    真的很討厭 @@~

    希望不會走到這地步啦 ~~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40

  • JOYCE
  • 真的有這種人喔。。。

    這樣有什麼意義呢?
    真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
  • 這樣可以讓不知情的人以為她很厲害 @@~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40

  • bubuma
  • 心情好點沒

    一直是布丁寶貝網站的潛水客
    一開始不是很能夠理解文章所要表達的意思
    不過慢慢以同理之心想像以後
    知道誰都不希望努力被他人放肆的濫用
    所以版媽給你一個秀秀
    表達一下關心
  • 謝謝妳
    其實這次受害的不是我
    是一個好朋友啦
    我只是藉機發難一下 ^ ^"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42

  • sunnyjn
  • 不放布丁的照片,太殘忍了啦~
    妳把LOGO放大再放大,不然用一個滿版的浮水印都OK,嗚...我很愛看布丁說
  • 那放背影??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42

  • 小澤爸
  • 哈囉
    布丁媽的懿旨我已經收到了,不過剛回來比較沒空,再者相關規定對我而言較為陌生,所以可能要到這個週末才能寫。請多多包涵。
  • 唉唷 ~ 別這麼說
    小妹承受不起 ^ ^"

    不急不急
    你才剛回去
    先喘一下再忙 cc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44

  • 獅城媳婦
  • 天啊

    唉呦,以前我也是有在照片上放字,後來有時忘記,有時懶. 現在根本沒空....

    至於copycat那種人,氣歸氣,也別太傷身了.不值得
  • 我知道妳現在很忙
    這幾天想打電話給妳才想到沒妳電話
    不曉得妳媽會不會告訴我 @@~

    shugk replied in 2007/10/18 03:46

  • nanan
  • 我嚇到了!!!!!!!
    妳們討論的事情,本來我聽的霧薩薩~~
    我本來無法聯想這些被盜文或盜圖及放照片被拿走對我的影響會是什麼?
    也就是說..我純粹只想替我兒子留一些他不會有記憶的日子所發生的點滴,
    但我不知道這麼單純的動機也有可能被有心人拿走,
    拿走是沒關係,我不太care,因為我不知道拿了別人的文章對他有什麼好處,
    但是如果拿了我的照片...做了噁心下流的事情...
    我們家可立的banner是他剛出浴時的露點照,會不會被拿去戀童癖網站啊!
    謝謝妳提醒我這件事,我對網路的認知真是太少了,
    我的時間很少.格友圈也不大,真的很謝謝妳的提醒!!
  • 這種東西防不勝防啦
    只能看個人人格了 @@~

    shugk replied in 2007/10/23 03:33

  • Private Comment
  • actomorrow
  • 我是個路人甲,跟版煮一樣受害的路人甲,剛剛爬『蜘蛛網』看到版主的難過,來安慰您一下!!

    您的運氣比我好多了,我想,如果您拜訪過我的部落格,您會發現!!我遭遇的更慘!!
  • actomorrow
  • http://actomorrow.pixnet.net/blog/post/35893391

    我剛剛把相關紀錄整理出來,給版主看看我的慘狀,我提告的紀錄等下稍後要寫文一併把過程寫出來,對這些偷文者,我真的連話都懶得說了,有種偷,他就得為此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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